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北省荆州文物保护中心主任方北松——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司法智慧


发布日期:2024-03-27 05:41    点击次数:115

“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与文物工作者同心同向,与文物保护部门同频共振,为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”

文物作为看得见的历史,是国家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实物见证与重要标志。湖北省荆州市是荆楚文化的根脉所在,全市有不可移动文物4081处,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1处,国有单位收藏文物藏品20余万件(套),文物资源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方阵,这对司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
作为一名有着30余年从业经验的文物保护工作者,近年来,我真切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维护文物安全、惩治文物犯罪上的不懈努力与担当作为,也对进一步加强文物司法保护有一些思考。为此,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:

一是坚持重拳出击,更加有效打击犯罪。荆州文物资源丰富璀璨,打击文物犯罪、加强文物保护任务繁重。建议法院要坚持依法严惩各类涉文物犯罪案件,在严肃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,也要加大对罚金的处罚力度,助推文物犯罪源头治理。

二是推动协同联动,形成文物保护合力。强化与文物局、博物馆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,在线索移送、信息共享、调查取证、专业支持等方面无缝对接,推动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文物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,织密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网。

三是广泛宣传引导,讲好文物故事。在依法审判的同时,要运用多种媒体媒介对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,深入社区、村组以案释法,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,有效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自觉性,让文物更好“活起来”“传下去”。

整理:蔡 蕾 张 薇

编辑:邢天然 陆茜坤